一、依中華民國109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競賽規程第十五條規定:各競賽項目1隊(人)參賽不予舉行比賽。
二、第一階段報名業於109年2月14日報名截止,僅1隊(人)報名不舉行比賽之競賽項目如下:
(一)國女組拳擊第十量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