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各項證件發放種類及補發方式如下:
證件類型
發放種類
遺失補發方式
運動員證
職員證
桌球
羽球
網球
依據競賽規程第十六條規定,運動員證、職員證遺失,得於比賽前兩小時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及照片(2 吋白底脫帽彩色半身)一張至大會競賽組申請補發,並需繳交新台幣300元整。
號碼布
依據競賽規程第十六條規定,號碼布遺失得於賽前兩小時前攜帶運動員證至大會競賽組補發,並需繳交新台幣300元整。
二、各縣市單位資格賽如未參加技術會議,請於比賽前ㄧ小時至以下地點領取證件。
種類
領取地點
聯絡人
桌球(高男、國女)
比賽場地(建興國小)服務台
大會競賽組:陳盈朱
桌球(高女、國男)
比賽場地(枋寮高中)服務台
大會競賽組:黃士倩
比賽場地服務台
大會競賽組:賴健治
大會競賽組:林嬌英、吳志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