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術比賽因賽程延期辦理,考量先前已經有運動員(散打)於109年4月1日以後已開立健康證書(醫院開立) (包括腦電圖、心電圖、脈博及血壓),故健康證書若於109年4月1日至109年6月30日開立之證明書,都視為有效之證明書,但這期間開立證明書之運動員,現場需讓醫生做一些基本健康評估及(繳交教練、家長之簽名健康聲明書)。若健康證書(醫院開立)於109年7月1日開立之運動員,於過磅時直接繳交即可,不需再次評估。
教練、家長之簽名健康聲明書如附檔